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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9日截止!《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》意见征集中

发布时间:2025-07-16 阅读次数:204次

摘要:为促进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,做好《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》起草工作,保障立法的科学性、民主性和合法性,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,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,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

为促进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,做好《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》起草工作,保障立法的科学性、民主性和合法性,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,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,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


7月29日截止!《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》意见征集中-货之家

图源:广州市商务局


一、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  


(一)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原则与适用范围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二)关于市场主体培育、产业集群建设及产业园区支持措施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三)关于品牌建设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及国际合规经营支持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四)关于跨境物流仓储建设、海外供应链协同及通关便利化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五)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(单一窗口)建设、数据流通便利化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六)关于金融保险支持、政策兑现流程及财政保障措施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七)关于人才培养机制的意见和建议;


(八)关于海关、税务、外汇监管创新及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九)关于信用体系建设、纠纷多元化解决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和建议;  


(十)其他相关意见建议。  


二、反馈方式及截止时间  


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理由请于2025年7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或提交:  


(一)登录广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(http://sw.gz.gov.cn/)或者广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(https://sfj.gz.gov.cn/ztlm/xzlf/gzyjzj/)查看,并提交意见建议。


(二)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:lingquan@gz.gov.cn。


(三)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,邮政编码:510180。


备注: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方式提交的,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注明“《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》意见建议”。提交意见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单位名义反馈的,请加盖单位公章,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。


特此公告。


广州市商务局


2025年7月14日


来源:广州市商务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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